近日 當事人從廈門前往宜興,因搶不到票第一時間提交了多趟列車候補。可直到臨近出發仍無票,無奈只能加價多買幾站才成功上車。沒想到凌晨三點系統突然通知之前的候補已兌現,當事人醒來時列車早已發車,近1700元車票無法全額退款。
當事人承認自身存在疏忽,但她認為凌晨3點收到通知,距離發車僅5小時,未能及時查看信息情有可原。且兩張車票行程高度重疊,系統未進行有效攔截,近1700元損失全部由個人承擔讓她難以接受。
針對候補機制與退改規則問題,12306工作人員表示,旅客購票后應及時取消冗余候補,系統將按規則處理行程沖突問題,發車后未乘車的車票僅可改簽,手續費及差價按相關規定執行。(來源:廣東網絡廣播電視臺立財經,剪輯:向希)
責編:向希
一審:向希
二審:鄧望軍
三審:譚登
來源:華聲在線



